晋城市博纳特铸造砂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年处理十万吨铸造废砂再生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晋城市博纳特铸造砂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十万吨铸造废砂再生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晋城市博纳特铸造砂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十万吨铸造废砂再生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晋城市博纳特铸造砂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下述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QOoYv6wi1jH3QIe4c1-jg
提取码: kdd6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6日-2025年2月21日
联系人:蔡清华
联系电话:1370056215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