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固隆煤业有限公司3号和15号煤层配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评审后的修改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本项目应当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为:《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固隆煤业有限公司3号和15号煤层配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固隆煤业有限公司3号和15号煤层配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详见附件1和附件2。
附件1:报批公示全本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1efr3UN8h1X4CFHUsJ9hg提取码:0zu8)。
附件2:公众参与说明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2td2uFS7KZTVNv5JU4coQ 提取码:uf3b)。
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固隆煤业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